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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货运署理人应审慎实行拼箱责任

简要描述: 近来,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原告上海鹰联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万达运通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货运署...

详细介绍

  近来,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原告上海鹰联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万达运通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货运署理合同胶葛一案中,原告诉称其托付被告将一批衣物从上海拼箱运往美国纽约,但被告却将该批货品与40桶大蒜油拼装在同一集装箱内,致使衣物遭到蒜臭味的严峻污染。被告则以大蒜油的托付人在托付其拼箱出运时,供给了大蒜油非危及无色无味的证明作为抗辩。该案后经该院掌管,两边终究达到调停。近年来,跟着小额货品运输量的添加,导致集装箱拼箱货量逐年上升,但货代职业拼箱事务开展不标准现象很多存在,货运署理人往往只管收取署理费,轻率信任托运人随意出具的口头或书面确保,不管货品的本身性质、包装特征、积载要求等,忽视本身应尽的慎重留意责任,使货品随意积载导致同一集装箱内货品相互影响形成丢失的胶葛频频产生。对此,货运署理公司应引以为戒,在拼箱过程中审慎实行自己的拼箱责任,防止相似胶葛的再次产生。